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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开发区法院一个月成功化解涉港案件
作者:郑清月 贾宵宇  发布时间:2021-10-23 20:45: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运用网上庭审,审理了一起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企业诉香港公民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经法庭调解,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调解结案。从登记立案到最终审结仅历时一个月。“云上法庭”开启案件审理的加速度。

 

 

被告王某为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于2019年10月24日通过原告大连某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向原告借款人民币100 000元,用于支付其爱人手术费用。原告于当日向被告汇入借款,被告通过微信出具了电子借据,承诺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偿还原告全部借款。然而借款期限届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仍未依约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于今年8月诉至我院。

 

我院受理此案后,行政(综合)审判庭承办法官张景馨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通过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后,被告终于将其真实的暂住地址即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告知法院,并接受了法院邮寄的送达材料。庭前法庭核对双方当事人身份并进行证据交换,当事人下载“云晤”APP进入“云法庭”,将证据上传至开庭系统,通过网上庭审进行交换证据、发表辩论意见、电子签名等。庭审结束后,经法庭主持,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本案得以调解结案。

 

原告本以为此案为涉港澳台案件,送达周期较长,案件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没想到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和有效沟通下,仅仅立案不到一个月就完成了送达程序并组织开庭调解,让此案得到了圆满解决。同时,通过网上开庭、远程调解,使远在千里之外的被告可以及时参加诉讼并在调解中争取到了还款的宽限时间,大大节省了其参与诉讼的交通及时间成本。

2002年3月起,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我院具备第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的管辖权,由行政(综合)审判庭审理此类案件。近年来,行政(综合)审判庭认真梳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的特点,深入分析此类案件的难点、堵点,积极运用各种有效方法努力提升审判效率,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和树立良好对外开放形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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