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我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自11月8日起,暂时关闭本院诉讼服务中心、执行事务中心和信访接待室,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诉讼服务中心暂不现场受理立案申请。拟到法院申请立案的,可以通过辽宁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进行网上立案。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申请立案材料邮寄至本院。拟立案咨询、提交材料、联系法官的,可以通过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拨打诉讼服务中心固定电话0411-87936000、87936189办理。
二、执行事务中心暂不现场受理执行立案申请。拟申请执行立案的,可以通过辽宁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线上渠道办理。不便网上立案的,可以选择邮寄方式,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本院执行事务中心。拟咨询执行事务、提交执行材料、联系执行法官的,可以拨打固定电话0411-87936169、87936176办理。
三、信访接待室暂不现场受理申诉信访申请。有申诉信访需求的当事人可以通过拨打固定电话0411-87936002反映诉求,或将信访材料邮寄本院申诉信访室。
上述部门关闭期间,我院将专门安排人员应急处理诉讼服务、执行服务和信访事务。当事人网上提交申请或向我院邮寄材料的,应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方便法院工作人员联系。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