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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解民忧,佳节前夕绽笑容! ——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开展专项执行活动 充分发挥执行职能
  发布时间:2022-02-07 14:08:01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开发区法院执行局认真落实上级法院及本院党组关于执行工作的要求,周密部署,加大执行力度,用足用好强制执行措施,持续开展专项执行活动。春节前夕,集中执行小标的额及涉民生案件。 

在本次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们不畏严寒,集中攻坚,连续奋战,想方设法查找、拘传被执行人,并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敦促其主动履行义务。部分案件被执行人当场履行完毕,有的案件在履行部分还款义务的情况下,通过执行法官耐心地沟通,双方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

开发区法院执行局一直致力于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此次集中行动共拘传35人,决定拘留11人, 8名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其中有1人直到凌晨1点才在拘留所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款到账后,现场决定暂不执行拘留。另达成执行和解25件,现场查扣车辆5辆,移送拒执案件线索1件,执行到位款项200余万元。1月30日, 执行局干警仍然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为四位执行当事人执行到款项,现场发放,让当事人满怀感激之情回家过年,与亲人团圆。

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等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负有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必须按照裁判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自觉履行。

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拒不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法院将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列失信、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拒执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侦办,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连开发区法院严正敦促:所有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要接受、配合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不要心存侥幸,逃避执行!

今后,开发区法院执行局将继续注重解决人民群众的“急愁难盼”问题,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切实为审执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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