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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2-02-11 15:39:56 打印 字号: | |

 

2022年2月11日下午1点30分,中共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会议由机关党委副书记刘艳超同志主持,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姚洪东同志出席并发表讲话,机关党委书记刘英杰同志提出工作要求。 

会上,全体委员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胡玉亭在大连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千人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常委、金普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李鹏宇在金普新区“双高发展领跑年”动员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而后,机关党委委员学习了基本职责、委员职责,并研究了机关党委年度重点工作。

最后,大连开发区法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的副院长姚洪东同志进行了讲话。 

姚洪东同志指出,要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大连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年度工作要求,拿出“开局就要战斗,全年都要攻坚”的良好状态,确保全院党建工作不断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引领审判工作高标准落实。

一是,要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铸牢理想信念,忠诚拥护“两个确立”。

二是,机关党建工作要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围绕法院审执主责主业,做到有机结合、深度融合,实现“两手抓、两手硬”。

三是,机关党委要带头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新区工作部署,突出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牢固树立“营商环境就是我们自己、改变大连必须首先改变我们自己”的主人翁意识,收心提神,凝心聚力,主动践行“八事”精神,为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机关党委书记刘英杰同志对与会机关党委委员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认真领会姚洪东同志的讲话精神,在院党组的带领下,不断提升政治能力,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自觉

二是,根据委员分工,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履职尽责,创新开展工作。

三是,要肩负起“一岗双责”的重担,坚持“业务延伸到哪里,党建工作就开展到哪里”,全力做好审执工作主责主业。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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