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谢谢谷姐了!麻烦您了!”
寥寥数字饱含了浓浓的谢意,这是3月23日大连开发区法院湾里人民法庭谷晓霞法官在微信上收到的由当事人发来的感谢语。
3.14疫情爆发后,为了确保防疫、审执工作两不误,避免人员接触交叉感染,大连开发区法院湾里人民法庭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依托辽宁移动微法院平台,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抚养费产生纠纷的案件,切实保障了诉讼参与人的生命健康安全及诉讼权利。
案情简介
2020年4月,原告法定代理人(其母亲)与被告(其父亲)签订了《子女抚养协议书》,约定原告由其母亲直接抚养,被告自2020年5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2000元,教育费与医药费由双方另行协商。但自2021年9月至今,被告一直未按时支付抚养费,经原告母亲多次催要未果后,一纸诉状递至法院。
本案在诉前经过调解员多次调解都未成功,又因疫情缘故无法线下开庭。主审法官谷晓霞在庭前与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时发现,双方对抚养费的拖欠金额没有异议,仅对支付标准和给付时间存在分歧。在充分取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谷法官决定对争议问题再次进行调解。
谷法官反复通过电话、微信等线上形式,不厌其烦的耐心劝导着双方当事人,并语重心长的对他们说:“无论是否在一起生活,你们都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法律规定父母对于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及时足额支付抚养费也是一种对孩子表达爱意的方式,能够增加和孩子的感情”。经过谷法官苦口婆心,一遍又一遍的交流沟通,被告终于同意于2022年5月31日前向原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8000元。
由于微信和电话无法对调解笔录进行签字,而面对面调解又存在疫情传播风险,不符合省市区的防疫要求,谷法官于是决定启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及时向当事人双方说明缘由,当事人双方同意并表示理解。于是,本案再次委托给居家办公的人民调解员,其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调解,最终案结事了,双方矛盾得到了实质性解决。
在新冠疫情爆发的特殊时期,大连开发区法院充分应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常态化开展电话微信接待、答复当事人,积极使用线上视频调解,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纠纷,有效减少人员流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审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切实做到疫情防控不松懈,公平正义不缺席,司法服务不“打烊”,充分保障疫情期间当事人的诉讼权益。
下一步,大连开发区法院将积极拓展“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大力推广“云调解”“云审判”,着力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服务理念落实到每一个案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