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又称为“行政审判白皮书”,旨在客观反映行政机关总体执法状况,促进行政机关及时改进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
4月18日上午,按照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部署,我院与金州区法院联合举办2021年金普新区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线上新闻发布会,对2021年度《金普新区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进行发布。
行政案件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行政诉讼案件情况
01行政诉讼案件同比大幅增长
✦
2021年,共新收涉金普新区行政机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12件,同比增长92.73%;审结195件,同比增长59.83%。行政诉讼收、结案均呈大幅增长态势。
02行政争议涉及领域更加广泛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市场监督、住房和建设等行政管理领域,仍是行政争议的四大传统高发地,所涉行政诉讼案件合计占比达到39.15%。与往年相比,2021年,涉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执法、自然资源等行政管理领域的行政诉讼案件有明显增长,合计占比达到38.68%。
03履行法定职责之诉占比较高
✦
2021年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要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为36件,占收案总数的16.98%。多是因征收拆迁引发,凸显了金普新区在征收补偿工作中面临的矛盾比较集中,依法拆迁、规范拆迁,应是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关注点。
04行政机关败诉率有所下降
✦
2021 年,行政诉讼案件生效160件,行政机关败诉31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9.37%,同比下降了8.08个百分点。其中,判决撤销行政行为9件,确认行政行为违法4件,责令履行法定职责18件。从行政管理范围看,败诉案件主要集中在:工商登记、治安管理处罚、政府信息公开、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领域。
05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有所提升
✦
2021年,法院共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60件,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45件,占比28.13 %,同比上升3.84个百分点。其中金普新区海青岛街道办事处行政负责人每次开庭均到庭应诉,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规划建设局负责人多次出庭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高,突显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识提升,也极大地促进了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案件情况
2021年,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与大连市金州区人民法院共计审查涉金普新区的非诉行政案件174件,同比减少62.42%。非诉行政案件的申请机关相对集中,其中金普新区人社局申请163件,占比为93.68%。从申请强制执行的类型看,人社局申请强制执行的主要涉及征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的行政处理行为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其余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主要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理等。
经法院审查,174件申请执行的非诉审查案件中,裁定准予强制执行166件,行政机关撤回申请6件,裁定不准予强制执行2件。6件撤回申请案件的撤回理由均为审查期间被执行人已履行行政行为,2件裁定不予执行的理由均为适用法律错误。
法治政府建设、营商环境建设取得的新进步
2021年,金普新区充分落实大连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进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施策,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全区形成了坚持党的领导,尊重司法工作、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
01规范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
2021年,金普新区编发《大连金普新区行政应诉指南》,规范政府各部门应诉流程,推进政府运行机制法治化。在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提升,出庭应诉人员能够在法定时限内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庭前充分准备,庭中依法答辩,庭后积极配合法院的协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02以案件为指引,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
能够正确看待行政诉讼,把行政诉讼当作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的有力监督。对于法院判决行政机关胜诉的案件,能够做到释明法律和宣讲政策,努力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对于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能够树立问题导向和为民意识,及时纠正执法瑕疵错误,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
行政执法及应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01调查取证工作仍需规范
✦
行政机关调查取证工作仍暴露出不少问题。如:事实调查不充分、案件卷宗材料前后矛盾、执法审批流程特别是审核签字不全等。
02送达工作仍需加强
✦
实践中,行政机关送达问题仍然较多。邮寄送达不备注送达内容,留置送达除送达回证外无其他辅证材料,未穷尽送达方式就进行公告送达等不规范送达情况时有发生。
03执法程序仍存薄弱环节
✦
违法行为查处迟延、案件办理周期长、部分行政执法一刀切、执法过程中忽视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保障或救济渠道告知不充分等情况仍然存在。
04
执行法院判决的意识仍需提高
✦
有的行政机关在法院作出责令履行职责的生效判决后,仍然继续作出“不予受理”的行政行为。
05化解行政争议的主动性仍需进一步增强
✦
行政争议化解的根源在于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可能引起争议的情形应进一步强化提前预警和情绪疏导,努力从源头减少行政诉讼增量。
06部分申请执行人对非诉行政行为申请
执性审查的法律程序不了解、甚至存在误解
✦
如:部分申请执行人把行政非诉执行审查作为行政执法终点,忽视行政纠纷实质化解;把行政非诉执行审查等同于准予强制执行,认为申请法院审查仅是走过程;个别代理人对行政非诉执行审查的法律规定及程序不了解,在所代理的案件被裁定不予受理且经过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复议维持后,仍然坚持对案涉行政行为重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对策和建议
01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全面提升
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法律素养
✦
坚持依法行政,离不开一支具有专业素养和法律思维的行政执法队伍。建议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保证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杜绝随意执法、选择执法、意气执法和愤怒执法的行为。
02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维护法律尊严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尊法、尚法、守法,有利于行政机关整体上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的良好氛围,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03大力推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
2021年大连市政法委推动在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现了行政纠纷提级调解,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更有效的解决纠纷渠道。建议各行政机关充分利用平台优势,发挥行政调解效能,通过多元调解,将争议化解在源头,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诉累。
04进一步加强应诉工作
✦
建议各行政机关进一步通过积极应诉、依法应诉、规范应诉,树立具有高度法制观念的政府形象。通过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和对法院生效判决的及时履行,充分展现行政机关的专业能力和法律素养,切实维护法律的权威。
05全面依法履行法定职责
✦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杜绝行政执法违法情形发生。严格执法程序,严守执法期限要求,严把执法质量关;健全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体制,增强执法证据意识,充分调查事实,让每次行政执法均事实清晰、证据确凿;杜绝超期办案,缩短案件时间跨度,全面执法、柔性执法,持续建设有公信力、有温度的法治化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