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因公共利益需要,金普新区管委会经辽宁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依法对董家沟街道的部分集体土地进行征收。但某工艺美术厂和孔某等四户农户对补偿方案与金额不满,始终未与街道签订补偿协议。
新区管委会作出《征收补偿决定书》后,某工艺美术厂直接提起诉讼,案件先后经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后,其仍然不服;孔某等四户农户拒绝交出占用的集体土地,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申请行政复议,坚持认为补偿标准偏低迟迟不肯搬迁,土地征收工作陷入僵局。为此,政府部门规划的重点项目一度受到影响。金普新区自然资源局作出五份《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并自2021年11月开始陆续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集体土地征收纠纷事关民生、社会稳定,大连开发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立即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分析研判,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通过到实地查看现场,进行线上听证,组织双方到金普新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进行调解等方式,促使双方妥善解决纠纷。在进行行政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细致释法说理,解答被申请人对于土地征收政策的疑惑,让其明白哪些要求是合理的,哪些要求是得不到法律和政策支持的,引导被申请人依法、理性判断自身合法权益,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经过不懈努力,最终成功化解矛盾,五位被申请人先后与董家沟街道签订了《征收补偿协议》,行政争议得到了实质化解。
2022年6月15日,金普新区住建局和董家沟街道向我院送来两面锦旗表达了诚挚的感谢,上面写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助力新区双高领跑”、“法律效果好、社会效果良”。
集体土地征收争议历来解决难度大,牵扯面广,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矛盾。大连开发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力促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既维护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又推动了金普新区重点项目的开展,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今年是金普新区的“双高领跑年”,大连开发区法院将继续用优质的司法服务助力新区重点项目建设,为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