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交通肇事损害赔偿案件,标的额近30万元,被执行人黄某系货车车主,其雇员司机在工作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本案申请人张某终身残疾,依判决,车主黄某承担赔偿责任。因黄某经济能力有限,未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多年来申请人张某为此事已身心俱疲。
为躲避执行,被执行人黄某竟跑到新疆若干年,打工挣钱,养家糊口,且身染疾病,经常住院治疗。10余年间,执行法官们一直努力劝说,从未放弃,经多次电话、微信沟通,坚持释法明理,试图启迪被执行人善良的人性,转变当事人之间对立的情绪。
终于,被执行人黄某从遥远的新疆哈密,坐着几天的绿皮火车,心情忐忑地来到大连,在其从吉林赶来的亲属的陪同下走进法院的大门,表达了自己想要履行义务的态度。得知情况的申请执行人张某因身体原因不方便到场,执行法官积极联系办案车辆,驱车到达申请执行人张某家里,现场对双方再次做了一番和解工作,最终张某与黄某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当场履行完毕。随后在执行法官陪同下,申请执行人家属将执行回的现金存入其银行账户。
双方握手言和的那一刻,在场人员都释怀了……
这一场景,是执行法官们最愿意看到的最和谐一幕。这一刻,来自于执行法官们锲而不舍执着感化的温情,来自于执行法官们努力完成执行“长跑”的坚持,不管被执行人在哪里,不管多久,执行法官们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理念,倾力执行。最后,申请执行人感动地说道:“这一刻,让我相信了公平正义的力量,也让我相信了法律的力量与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