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响应大连市中院牵头开展的“猎鹰突击”集中执行行动,近期,大连开发区法院利用强制执行的高压震慑力成功化解了一件房屋腾退案件,拿下执行案件中的一块“硬骨头”,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案情介绍
案涉房屋位于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倚山里,由案外人张某占用。张某称本案的被执行人黄某欠他钱,所以用租金顶账,他现在没有工作,生活也很困难。在了解情况后,案件承办法官提醒张某应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并告知他不配合的法律后果,同时建议其如有租赁关系可提出执行异议。张某不但拒不配合,表示绝不会搬走,也不提出执行异议。在这种情况下,承办人向其送达了《限期腾退告知书》,并在房屋门上进行了张贴。随后,立即报批启动拘留惩戒程序,拟对张某实施拘留。
在这期间,本着善意审慎文明的执行理念,承办法官又多次找到张某,认真倾听其想法,给他一些建议,并给其观看了腾退行动的报道录像视频,让他直观的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妨碍执法要付出的代价。在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的释法析理后,张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马上自行腾退。就这样,本来要费时费力强制腾退的一个案件,经过一番努力和调整执行策略,用最小的成本达到了预期目标,当事人、案外人均表示非常满意。
“法拍房”被评估作价然后拍卖,它的一拍起拍价格往往是评估价格的70%。若拍卖前被执行人不将“法拍房”腾空,法院在拍卖公告中注明有人占用,势必会影响竞拍价格,不但不利于申请人有效实现胜诉权益,也会造成被申请人自身的财产折损。结果不但阻止不了拍卖成交后法院的强制腾退工作,还会影响偿还债务的金额。
“法拍房”腾房交付一直是执行工作中的一个老大难的问题,由于种种原因,腾空交付的周期比较长,多被买受人诟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执行标的变现。今年以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两级法院执行理念,采取“先行腾空再拍卖”的方式,将腾退的风险前移,极大缩短了“法拍房”交付周期,有力保障了买受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