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大连开发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开庭审理了58件劳动争议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立案后,诉调对接中心负责人崔佳和特约调解员杨礼立即向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经查实,开发区某企业由于政策等原因突然停止营业,导致大量员工失业且尚欠员工1至8个月不等的工资,员工无奈经仲裁后诉至法院。经诉前调解,双方未能快速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由于案涉人员众多且员工希望能够尽快解决企业欠薪问题,考虑到该批案件诉讼标的不大、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并向当事人送达《小额诉讼程序告知书》后,开发区法院诉调团队紧急召开法官会议,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这一批案件。
8月17日,诉调对接团队法官崔佳、马茵公开开庭审理该批案件并当庭宣判,58起案件顺利办结,该批案件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7天。
2022年1月1日,新《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为促进小额诉讼程序顺利实施,2022年7月4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民事案件标的额范围的通知》,对在辽宁法院立案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标的额在44000元(含本数)以下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上述案件标的额超过44000元但在176000元(含本数)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相比,小额诉讼实行一审终审,审理周期短,能够帮助群众以最短的时间快速实现解纷目的。为规范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我院制定了《小额诉讼程序工作流程》《关于推进 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施办法 (试行 )》。今年1-7月,我院已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633件。下一步,我院将进一步发挥小额诉讼程序便捷高效的制度优势,推动小额诉讼程序应用,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真正满足人民群众多元解纷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