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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布局,精心筹划--“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相继在长兴岛法院和辽宁师范大学揭牌成立
  发布时间:2022-11-18 09:30:55 打印 字号: | |

11月17日,大连法院第五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在辽宁师范大学挂牌成立,这是大连法院首次在高校成立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旨在建设大连法院和在连高校间合作保护生态环境的典范,也标志着双方将在深化大连生态环境领域理论研究、宣传科普和司法实践方面实现新的合作与探索。


辽宁师范大学副校长刘向军,大连中院副院长丁彦文,沙河口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丛世有出席仪式并揭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辽宁师范大学教务处、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领导和专家教授、学生代表,大连两级法院集中管辖环资审判的员额法官,自然资源部门的领导等参加揭牌仪式。

此次建立“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是大连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与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生命科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又一具体实践成果,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理论研究、生命科学理论研究和司法实践之间搭建起沟通交流的平台和桥梁,推动实现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创新和环境司法理论研究革新的良性互动。

丁彦文在致辞中指出,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在全省法学领域和生态学领域都具有重要的学术地位和社会影响力,为辽宁省尤其是大连市的法律和生态学事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在辽师大建立巡回审判工作站,有助于强化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外脑”建设,为环境资源审判提供科研技术辅助和法学理论支撑,有利于破解环境资源审判司法鉴定等难题,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质效,搭建起生态环境领域司法保护与高效深入合作的新平台。同时,大连法院将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互惠的原则,深化院校合作,积极为辽师大专家学者提供多元学习实践机会,进一步发挥司法教育引导作用,推进以案释法,培树学生环境保护理念,增强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效果。

“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的建立,能够充分发挥司法实务部门和高等院校双方的优势,既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提供有利条件,促使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又可以有针对性的开展对策性研究,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体系和司法制度,为科学决策、生态保护、环境管理、精准治污、便民服务等提供有力支撑。”刘向军说。

揭牌仪式结束后,大家共同参观了辽宁师范大学生物标本馆、七鳃鳗研究中心、生命科学学院实验室、法学院模拟法庭等场所,并召开了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座谈会,与会人员就环境资源保护、院校共建、法治宣传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丁彦文表示,感谢代表、委员、辽师大师生对大连法院工作的支持和关心。下一步,大连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将继续加强与在连高校在环境资源重大理论课题研究、信息资料交流、研讨培训等方面的合作,积极邀请专家、代表、委员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建言献策,发挥五个“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和五个“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的作用,实现“5+5>10”的良好效果,共同用法治描绘大连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生态品牌”。

据了解,为了推进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发挥“以点带面”的优势,11月14日,大连两级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大连长兴岛法院举行了“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揭牌仪式及环资审判工作座谈会,部分人大代表、大连中院副院长丁彦文、长兴岛管委会纪工委书记宋成东、长兴岛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于长浩、沙河口法院专委李雪霜参加揭牌仪式,这是大连地区建立的第四个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该工作站的建立有助于带动长兴岛、瓦房店市等大连北部地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特别是重点加强对斑海豹的司法保护。巡回工作站也将助力长兴岛经济“二次发展、再次腾飞”,以绿色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一直以来,大连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今年着力培树环境资源审判品牌,结合大连地区不同生态区域的不同环境司法需求,先后建立了五个“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实现了大连地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司法保护基地全覆盖和大连地区黄渤海候鸟栖息地世界自然遗产申报项目司法保护基地全覆盖。进一步优化了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从人员“三合一”到资源“三合一”的转变。整合多方力量形成环资审判综合机制,科学论证精心布局,建立了五个“大连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工作站”,构建集中管辖法院与非集中管辖法院协同配合的巡回审判工作机制、府院联动校院共建的多方面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模式。

下一步,大连两级法院将以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工作目标,培树大连环资审判品牌,深入践行“两山”理论,和各方力量一道,共同用法治手段守护绿水青山! 

 
来源: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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