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辽宁省第一批新时代“五化”人民法庭和示范人民法庭评选结果揭晓了!
2月20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第一批新时代“五化”人民法庭和示范人民法庭考评结果的通报》,我院湾里人民法庭和自贸区人民法庭双双通过省法院考评,被授予第一批新时代“五化”人民法庭和示范人民法庭称号。
近年来,我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加注重强基导向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法院强基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人民法庭“五化”建设和示范创建,全力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派出人民法庭,强基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湾里法庭
湾里人民法庭始建于1993年,现址位于大孤山街道。2014年7月,为适应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需要,我院将湾里法庭设置为专业化审判法庭,集中办理我院管辖的所有婚姻家庭、民间借贷和涉农纠纷案件。为更好实现便民利民的目标,2021年,根据省法院《关于调整优化人民法庭布局的指导意见》要求,我院结合辖区城镇化快速发展、交通大幅改善的实际,将湾里法庭设置为城区法庭、专业化法庭,集中审理与基层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婚姻家庭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和涉农纠纷案件。
经过多年探索和实践,湾里人民法庭在高标准完成“五化”建设的基础上,着力打造专业化家事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家事审判品牌。一是建立家事案件巡回审判制度。在辖区两个偏远街道设立了2个家事巡回审判法庭,由法官带领助理和调解员,经常深入街道社区、田间地头及百姓家中开展调解和审判工作,帮助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二是落实调解优先原则。在法庭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分站,邀请心理咨询师、人民调解员、社会义工等作为专职调解员,长期驻庭开展调解工作。所有家事案件全部优先导入诉前调解程序,由专兼职调解员全力开展诉前调解,调解不成直接立案,再由法官组织进行审中调解,形成了诉源、审前、庭中全程调解体系,人民调解员、法官助理、审判员递进式调解格局。
三是延伸诉调对接网络。在辖区各社区、村屯设立诉调对接联络点,建立调解志愿者库,选取社区综治专干、妇女主任、人民调解员等各行各业的志愿者作为特邀调解员,开展未成年人心理矫正、外来人口矛盾化解、群体性纠纷劝解等工作,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解决在基层。湾里人民法庭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省司法厅联合授予“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2年,湾里人民法庭共受理案件989件,结案944件,结案率为95.45%,服判息诉率达90.11%,法官人均结案236件,综合审判质效位列全市人民法庭第2位。湾里人民法庭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记“集体二等功”。
自贸法庭
2021年3月25日,辽宁省编委和省法院批准设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人民法庭。2022年1月17日,自贸区法庭正式进驻大连自贸大厦,为自贸区创新发展提供专业化司法保障。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2022年10月,我院依托自贸区法庭成立了东北首家“DDR国际商事多元解纷中心”,助力大连自贸片区法治创新,打造服务“一带一路”、RCEP和司法服务对外开放法治品牌。该中心一站式聚合了自贸区法庭、大连国际仲裁院、自贸区商事调解中心、深圳市蓝海域外法查明中心等多家单位,针对涉外、涉自贸商事争议提供诉讼、仲裁、调解紧密衔接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促进商事争议高效快捷化解。该中心自成立以来,成功向仲裁院分流商事案件6件,标的额累计达1.8亿元,其中4件已经裁决结案。分流到调解中心的案件也得到了有效解决,取得良好效果。
自贸区法庭还定期与管委会法制办、检察院、市场监督局、公安局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知识产权保护事宜,探索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新措施。还与大连仲裁院签订《关于建立知识产权仲裁与诉讼相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形成了协同保障自贸区创新发展的新格局,共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2022年,自贸区法庭共审结侵犯商标权、著作权、网络信息传播权等知识产权案件54件。妥善办理重点案件,处理群体性重大事件,切实帮助政府、企业、群众解决困难。
主动听取企业声音,了解市场主体司法需求。多次联合自贸片区管委会、企业家协会等多家单位举办服务企业沙龙活动,面对面为企业解疑答惑、排忧解难。某公司因搬迁引发企业与职工劳资纠纷,自贸区法庭及时介入,上门调处矛盾纠纷,促进企业与170名员工达成和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群体性纠纷,帮助企业顺利实现改革升级。
自贸区法庭正式入驻自贸区大连片区实质化运行以来,全年共审结涉自贸案件1713件,结案同比增加20%,综合审判质效位列全市人民法庭第1位。
不断创新 不断突破 不断超越
求木之长者固本,垒台之高者强基。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省市法院强基工程部署,始终坚持强基导向,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基础建设,逐步补齐短板弱项,配强法庭办案力量,提升初始案件质效,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效、更便捷、更优质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