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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学习贯彻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3-02-27 16:13:43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

会议指出,省委第十三届五次全会审议通过了《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为坚决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下达了动员令、任务书、作战图,是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辽宁实践、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的行动纲领。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学深吃透省委工作部署要求,凝聚思想共识,增强内生动力,在新时代“辽沈战役”中充分发挥好法院的主力军作用。 

会议强调,要聚焦重点任务,为“三年行动”提供精准有效的司法服务。围绕“三年行动”10个方面50项工作任务,找准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深化涉企案件生产经营影响评估,升级构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1+N”工作体系,助力稳定发展预期,提振市场主体信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沈阳知识产权法庭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加强涉“一圈一带两区”和 “一枢纽、四中心”的区域司法服务协作,妥善审理涉及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案件,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司法,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拯救和出清功能,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入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服务东北海陆大通道建设,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加强民生司法保障,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解决执行难,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

会议强调,要加强自身建设,以法院工作现代化助力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辽宁实践。要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强化理论武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从严治院,永远吹冲锋号。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努力实现“三个效果”相统一。进一步向管理要质效、向改革要质效、向科技要质效,促进审判质效全面提升。夯实基础,持续推进强基工程,狠抓初始案件质效。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队伍,以思想观念大解放、能力本领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斗争精神大发扬,为服务“三年行动”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会议要求,要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服务“三年行动”的各项司法举措落地见效。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省法院服务“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推进落实,健全督查考核机制,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推进各项举措贯通落实,在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中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上,辽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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