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上午,大连中院刑二庭收到一面印有“秉公执法,尽职尽责,为民除害,彰显神威”的锦旗,来送锦旗的四名群众是一件集资诈骗案的投资人代表。
“收锦旗是常有的事,但是收到集资诈骗案投资人送来的锦旗,还真是非常难得。”大连中院刑二庭副庭长陈超凡说。
小编见证了送锦旗的全过程,通过与投资人代表、承办法官的交流,了解到事情的原委。
2020年5月,被告人韩某等八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大连市人民检察院诉至大连中院,案涉集资参与人2649人,金额高达2.5亿余元。
大连中院受理该案后,经过两次公开开庭,于2021年11月作出一审判决,分别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被告人韩某等八人判处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判决将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名下不动产、车辆、股权、资金等予以评估、拍卖后所得款项按比例返还遭受损失的集资参与人。该案上诉至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后,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投资人代表,王先生表达了深深的谢意。
“首先感谢大连中院对八名被告人均判处了相应的刑罚,让犯罪分子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其次感谢大连中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注重追赃挽损,克服疫情困难,不远千里到外地查扣财产;最后感谢大连中院在审理该案过程中始终尽职尽责、担当作为,我们每一次打电话、每一次到院来访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让我们实实在在感受到司法温度。”
刑二庭四级高级法官李宁是这件案件的主审法官,谈到该案的办理过程时,李宁感慨颇深。
“集资诈骗类案件的特点就是卷宗多,工作量大,是块不好啃的硬骨头,而且赃款去向不好查,追赃挽损难度大,但这也是老百姓最关心的问题,所以我们的工作就是要细致,抽丝剥茧,理清线索,想方设法维护群众的利益。其实他们说要来已经很长时间了,我不让他们来,因为他们年纪都很大了,这几位经常联系的代表都比我父母年纪大,有的都八十多岁了,损失的都是他们的养老钱,将心比心,我必须把这个案子办好,不然良心不安。今天能够收到这面锦旗,我很感动,我只不过是做了份内应该做的工作而已,却让这么多老人在这么冷的天气里专门跑这一趟。”
2019年以来,大连两级法院受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总量整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且自2019年起一审案件数量和被告人人数分别较之前两年有大幅增长。
2019年至2022年,大连两级法院共审结非法集资犯罪一审案件560余件,涉及被告人1380余人。虽然司法机关打击力度不断加大,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数量很大程度上仍然会在一定时期内呈高位态势,防范、查办的压力仍然较大。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等金融犯罪,牢牢守护人民群众的“钱袋子”,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大连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一项融合经济运行、社会治理、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相关举措的系统工程。
锦旗虽轻,情谊深重,词句无华,蕴含真情。鲜红的锦旗既是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更是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期盼与认可。
大连中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宗旨,提升审判质效,优化司法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