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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院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3-03-19 15:25:53 打印 字号: | |

3月16日,辽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青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工作。郑青强调,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扎实推进辽宁法院工作现代化,在服务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上展现司法更大担当和作为。

会议指出,2023年全国两会是党的二十大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两会,对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顺利开局起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全票当选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充分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是党心所向、民心所盼、众望所归。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同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同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等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国建设、民族复兴”、“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党中央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等重要论述,做到系统学习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全面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要履职尽责、担当作为,切实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国两会精神落到实处。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锚定“上台阶、创一流”工作定位,狠抓“精管理、抓改革、强科技、重基层、提素能”等重点工作,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会议要求,要全面抓牢自身建设,推进思想观念、工作体系、工作能力的现代化,以法院工作现代化助力中国式现代化的辽宁实践。要把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作为重要任务,找准司法服务切入点和着力点,制定辽宁法院实施方案,升级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1+7”工作体系,“专精实”推进,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上要奋勇争先,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上要持续发力。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上下贯通、树立正确导向,狠抓工作落实,以思想观念大解放、能力本领大提升、工作作风大转变、斗争精神大发扬,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贡献力量。

会上,辽宁高院领导班子成员作交流发言。

辽宁高院部门负责人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

 
来源:辽宁高院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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