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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作联动 多措并举 向电信诈骗说“不”!
  发布时间:2023-04-20 15:19:22 打印 字号: | |


2023年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动主题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近日,大连开发区法院和开发区公安分局干警利用休息日联合开展“防范邪教、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建设平安幸福新区”主题宣传活动。

干警们来到金普新区繁华的昌临大厦前,悬挂宣传横幅,向过往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防范知识。主要针对近期辖区内出现的网上兼职及刷单、裸聊、冒充公检法人员、网络贷款等诈骗形式,向群众宣讲电信网络诈骗的主要手段、危害及防范措施。


法官小课堂开讲了

你知道吗?车窗上、门缝里的小卡片,往往暗藏“杀机”,除了有可能是邪教组织的精神侵蚀,还可能是“美女”裸聊、低息贷款、轻松兼职等诱惑在向你招手。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千万不要轻信,你瞄准这些天降红利时,犯罪团伙同时瞄准了你。

预防电信诈骗“四不信”

不轻信、不泄密、不汇款、不刷单

犯罪分子:“高价收银行卡、SMI卡,懂的来私。抬抬手办几张卡,就坐收几百上千元的收入,机会不多,赶紧来报名吧!”

路人:“一看就是诈骗,千万别上当。”

犯罪分子:“这可不是诈骗,一手交钱一手交卡,钱货两清,童叟无欺!”


法官提醒

法官:请注意,这是一种新型犯罪方式,犯罪分子通过买卖、租借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等方式实施网络诈骗、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一旦你出租、出借、出售的银行卡被不法分子用于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就有可能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成为他们的“帮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


对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等行为说“不”,切勿因小失大。

近年来,随着网络科技的发展,利用互联网的犯罪活动日益增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俨然成为法院审理刑事案件的“大户”。

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回应上级法院关于贯彻两会精神的要求,切实解决在审判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帮信罪部分定罪、量刑问题认识差异及不均衡问题。近日,大连开发区检、法两院相关法官、检察官及助理共聚一堂,共同研究、探讨帮信罪相关定罪、量刑问题,并形成书面会商意见,以期为未来的审查起诉及审判工作提供定质、定量的依据及均衡尺度。

下一步,大连开发区法院将继续与多部门携手共进,发挥刑事审判职能,筑牢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守好居民钱袋子的铜墙铁壁。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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