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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民族大学21名实习生在我院圆满完成法律实践“第一课”
  发布时间:2023-05-09 09:49:08 打印 字号: | |

2016年,大连开发区法院被辽宁省教育厅确定为省级“法学专业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多年来,我院一直与大连民族大学保持合作共建关系,为应届毕业生提供良好的实习平台。今年3月份,又有21名大连民族大学的莘莘学子走进我院,开启他们的法律实践“第一课”。在他们即将结束实习回归校园的时刻,部分同学分享了他们的实习心得与感悟。


立案庭实习生

陈蓉瑢


回顾实习这段时光,使我深刻意识到“纸上得来终觉浅”,认识到了法律理论和实务的不同。在开发区法院前辈们的指引下我了解了庭审之外的程序流程及对接工作,深刻认识到了办理程序的严密性和程序正义的重要性,每一个看似简单的工作都构成了保障程序公正的盾牌之一。


刑事审判庭实习生

宋琳欢


现在的我和两个月前相比,多了一份淡定与自信。在这里不仅巩固了大学所学的法律专业知识,还锻炼了法律实践能力,拓宽了思维,开阔了视野。通过与“开法人”的相处,提高了我的人际交往能力,增长了社会经验,令我受益匪浅。法院这座庄严肃穆的建筑里面有的不是冰冷,而是法官导师们对我的热情和关怀。就要结束实习了,真的有些舍不得。


民事审判庭实习生 

宝音图


在这两个月里,我学会了对待工作认真严谨,熟悉了诉讼过程,看到了案件中的人生百态,体会到了司法温度,也学会了面对面与案件当事人耐心沟通,让我体验到了真实的法院工作氛围,基本了解了法院的日常工作。接下来我会继续加强学习专业知识,多参加社会实践,提高专业素养,为将来做好一名法律工作者时刻准备。


自贸区法庭实习生 

邓泽宇


通过这次实习,我最大的感触就是任何一个职业,都要具备扎实的专业功底。作为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只有将理论和实际紧密的联系起来,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和教训,将来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职业人。今后,我一定会倍加珍惜宝贵的在校学习时间,严格要求自己,扎实学习法律基础知识,为职业生涯打下夯实的基础。


自贸区法庭实习生 

高慧男


从来到开发区法院的第一天,我就体会到了紧张忙碌的工作气氛,但是大家都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办公室里的两名法官和书记员成为我司法实践“第一课”的导师,从她们那里可以学习到对不同案件的判决见解。通过翻看卷宗,也让我看到不同种类的案件如何判决,令我受益匪浅。

湾里人民法庭实习生 

张春


在开发区法院实习的时间虽短,但让我见识了很多,也多了一份对法院工作人员的职业认同感。法庭的庄严肃穆令人心生敬畏,而法官们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更值得我们敬重与佩服。通过实习,我对原来掌握的法律知识有了具体实际的理解,这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


相遇虽短,来日方长。大连开发区法院祝愿广大高校毕业生们都能有一个锦绣前程,不断锤炼过硬本领,担当起新时代青年的责任使命。我院将继续与区内各高校紧密合作,进一步丰富院校合作渠道和形式,最大化发挥法院实践教育基地的作用,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和吸纳更多的青年法律人才。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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