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组织开展了民事案件示范庭观摩活动。民事庭全体法官、新入额法官、行政助理、实习律师及实习大学生等旁听了庭审。
观摩案件由邹凤娟法官独任审理,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因原告为外省企业,为节约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提升审判效率,经原、被告申请,本案采取线上开庭方式。
庭审前,法官利用“庭前三分钟陈述”,听取了原、被告对案件的综合意见,在了解到双方无法达成调解意见的情况下,案件立即进入了庭审程序。庭审中,法官根据诉辩双方意见,快速准确归纳了争议焦点,并围绕争议焦点,引导当事人有序举证、质证,充分给予双方辩论、最后陈述的诉讼权利。同时,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节省司法成本,争取案结事了,在当事人均同意调解的情况下,转为庭下调解。整个庭审过程,法官较好的把握了庭审节奏,展现了良好的驾驭庭审能力。庭审后,主审法官针对案件事实及审理思路与观摩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分享了庭审技巧和审理经验。
此次庭审观摩活动为法官积累办案经验、提高庭审技能、增强庭审驾驭能力提供了一个互相借鉴、取长补短的平台。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强化审判管理工作举措,有效发挥优秀庭审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提高审判业务素质和庭审驾驭能力,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