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危害极大,不仅侵害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也使很多不经世事的青少年,特别是一些在校学生误入歧途。为进一步提高在校大学生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在校学生参与电信诈骗犯罪,2024年4月9日,大连财经学院25名师生受邀走进我院刑事审判法庭,参与旁听一起在校学生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的庭审。刑庭法官王俊华以法庭为教室,以庭审为课堂,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必修课”。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王俊华敲响法槌,朱某诈骗罪一案开始审理。公诉机关指控,朱某系某职业技术学院在读学生,因手头拮据参与到电信诈骗活动中。朱某用一部手机与诈骗上线通话,用另一部手机拨打被害人电话,待电话接通后,朱某开启两部手机免提功能,由诈骗上线与被害人对话并实施诈骗,朱某则按通话时长获取好处费。在初尝甜头后,朱某通过借用电话卡、手机、安排他人拨打电话等方式,组织多名同学也参与其中,并从中赚取差价。朱某共参与诈骗被害人55600元,违法所得15798.83元。
在王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案件的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围绕量刑等问题展开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流畅、程序规范、严肃公正。被告人朱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对自己为了牟取不法利益参与诈骗活动,并组织同学参加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深刻反省,并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完成学业,好好学习,回报社会。老师和同学们悉心聆听,沉浸式感受司法的庄严神圣,庭审结束后纷纷表示要遵纪守法,自觉远离电信网络诈骗。
这是我人生第一次走进法院,参与庭审观摩。庄严的法庭、严密的程序、严肃的举证,让我肃然起敬、感触颇深。案件中的少年在老家朋友的诱导下,为了赚快钱,加入了诈骗组织,从而走上了不法之路。不管是因为家庭贫穷,还是自身的虚荣心作祟,我们都不应该触碰法律的底线,法律尊严不容侵犯。我们要正确把握好自己的宝贵人生,走好每一步路,千万不能听信谗言,做违法犯罪的事情。一定要学好法律,遵守纪律,要有规则意识,谨慎交友,要靠自己加倍的努力和正确的渠道去改变原生家庭的不幸,不能走歪门邪道。君子爱财,但要取之有道。在我看来,被告人法律意识淡薄、文化程度低是案件发生的重要催化剂。在庭审中,他多次提到不知道这是犯罪活动,才会从事这样的行为,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作为当代大学生,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我们应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培养法治精神。同时,我们也应该积极支持和配合打击诈骗犯罪的工作,为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第一次迈进真实的法庭,我真真正正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对法律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敬畏。在整个庭审过程中,我的内心非常复杂,既有对被告人犯罪行为的痛恨,又有对他父母的于心不忍。这个案例也为我自己敲响了警钟,一定不要被世俗的东西迷惑而误入歧途。经过此次庭审我感触颇多。一些未成年人由于心智不够成熟,法律概念模糊,在利益心与虚荣心的驱使下,触及法律底线。而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恰恰利用这一点,以微小利益诱导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成为帮凶,这毁掉的不仅仅是一个家庭。不要贪小便宜而吃大亏,牢记法律红线,不要让悲剧重演。此次庭审观摩活动起到了良好的普法效果,我院刑事审判庭将继续发挥司法的能动性,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送法入企、送法入校园等活动,以案说法,以案普法,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