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大连开发区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以“第一议题”专题传达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新区和上级法院有关会议要求,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刘文刚发表讲话,院领导班子成员、各支部书记、部分党员代表及新招录公务员参加会议。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薛凯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等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举行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院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与谋划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重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努力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刘文刚院长提出三点工作要求:
一是要深刻领会和把握《决定》的重大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人民法院作为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政治性是第一位的属性,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做到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
二是要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审判职能,自觉对标全会要求,从工作机制、审判方式、配套措施等方面入手,认真落实与法院相关的改革任务,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持续推进“一窗通办”“法润社区”等重点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审判自觉依法能动履职,努力将改革效能转化为提升审判质效的内在动力。
三是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持续深化专题学习,确保全会精神入脑入心。同时,各支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以多种形式传达会议精神,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广泛讨论、深入交流,将全会精神的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确保全会精神成为指导法院各项工作的行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