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大连开发区法院)成立于1993年6月25日,管辖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连保税区范围内的刑事和民商事案件,交叉管辖大连市中山区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大连市范围内的涉外刑事案件和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的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
大连开发区法院设有内设机构11个(包含派出人民法庭3个),其中审判业务部门8个,非审判业务部门3个,实有在编干警101人。
先后被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模范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和“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被辽宁省委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被辽宁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省级基层平安示范单位”;被辽宁省妇联授予“先进妇女之家”;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和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确定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示范法院”和“诉调对接工作示范法院”。近年来,5次被授予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