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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闹离婚,调解唤回“白首情”
  发布时间:2024-11-22 10:12:25 打印 字号: | |

“姑娘,感谢你的耐心劝导,我真是糊涂了,是你点醒了我,少年夫妻老来伴,以后一定多关心老伴。”七旬老人桑某小心翼翼地搀扶着老伴慢慢走出法院。近日,大连开发区法院通过“圆桌调解”的方式,成功调解一桩离婚案件,让年过古稀的两位老人摒弃前嫌,重归于好。 

原告刘某与被告桑某系再婚,双方于1992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同年办理结婚登记,婚前桑某已有一儿一女且年纪尚幼,刘某心疼孩子太小,下定决心不再生育,将这一双儿女视如己出,并含辛茹苦抚养成人。刘某称,婚后由于桑某工作繁忙,家中事务与孩子日常几乎都由她一人负责,其中酸楚只有自己知道,早年辛劳加上年岁已高,腰酸腿疼的毛病便找上来。最近因为去给腿部做理疗,经常与桑某发生争吵,多年委屈涌上心头,便离开老伴搬至女儿家居住,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考虑到原被告已年过七旬,且两人之间并无原则性矛盾,法官马茵决定以劝和为主,并指导婚姻家庭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伏小濛进行调解。经过伏小濛前期电话沟通,两位老人的心弦被深深触动。一天,被告桑某冒着倾盆大雨来到法院,伏小濛得知后,立刻将老人搀扶上楼,端上一杯热水,通过一番耐心劝解说服,桑某听后连连点头,并称妻子这么多年确实受了很多委屈,自己以后一定多关心老伴。

见被告袒露心意,伏小濛便将两位老人约至法院,在调解室的圆桌边,经过伏小濛的劝和“破冰”,两位老人打开了“话匣子”,两人从过去回忆到现在,从眼前讲到未来,一起感慨几十年风雨同路的不易,欣慰子女如今已成家立业、生活温馨幸福,更坚定了患难与共、携手安享晚年的决心。最终,这起老年人离婚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大连开发区法院结合家事纠纷特点,改造传统法庭布局,联合金普新区妇联开设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增设心理疏导室,以圆桌交心代替审判发问,用宽松缓和的氛围解开当事人心结,积极促进婚姻家庭的和谐稳定,加强风险源头防控,确保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切实增强辖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平安新区建设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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