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案件,该案由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文刚担任审判长,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武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全院法官和法官助理观摩庭审。
庭前,刘文刚院长与合议庭成员认真审阅该案案卷材料,围绕案件事实、庭审重点等进行深入研究,制定详实庭审提纲,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
庭审中,刘文刚院长把握庭审节奏,有序推进庭审进程,组织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充分举证、质证,并就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量刑情节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作为公诉人,梁武检察长依法履行出庭职责,详细阐述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法律依据,为案件的公正审判提供有力的事实法律支撑。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自愿接受刑事处罚。旁听人员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聚精会神聆听案件审理。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既彰显了法律权威,也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是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法检两院在刑事案件审理中协同配合的具体体现,是司法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打击刑事犯罪方面的生动实践。我院将继续坚持公正司法,发挥“一把手”带头办案的“头雁”引领效应,激励全体法官办好案、办精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助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