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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宪”在开始——大连开发区法院积极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4-12-24 16:34:23 打印 字号: | |

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传播法治理念,12月4日,在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玉全的带领下,大连开发区法院部分干警走进金普新区友谊街道金海明珠社区广场,参加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举办的“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法院干警通过设置宣传台、发放宣传资料、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积极向现场群众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了宪法的基本原则、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宪法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干警们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生动的案例,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群众易于理解和接受的法律知识,让宪法精神更加深入人心,贴近群众生活。

面对前来咨询的群众,干警们重点解读了《民法典》中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等方面的规定。同时,针对老年人群体,干警们还特别准备了防诈骗法律知识宣传,提醒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提高警惕,防范各类诈骗行为,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

现场群众表示,这样的宣传活动非常接地气、有意义,让大家可以在家门口学到实用的法律知识,增强了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大连开发区法院将继续深化法律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为新区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贡献更多人民法院智慧和力量。



 
责任编辑: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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