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因其高度的专业性,常面临处理难度大、审理周期长的问题,加之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易激化矛盾,上诉率较高,常常给企业带来不小的困扰和诉累。如何在诉前化解此类纠纷,对于法官和调解员都是严峻的挑战。近日,大连开发区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和解,被告承诺3日内给付原告设计服务费70余万元并按时履行,为这起纠纷化解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情回顾
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XX项目建筑施工全过程设计服务合同》,约定A公司担任XX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工作,设计费近90万元。3个月后,A公司依约履行了义务,向B公司交付了工作成果。但是案涉项目竣工验收后,B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支付服务费,A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
助企有方
在接收案件后,承办法官潘东芹第一时间查阅案卷资料了解案情,本案中被告公司是辖区内经营多年的企业,如果“一判了之”,可能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潘东芹法官从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企业需求出发,秉持着解决企业间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及降低诉讼成本的原则,指派建设合同纠纷调解经验丰富、曾获得大连市“十佳金牌诉前特邀调解员”称号的调解员李沐楠,先行介入开展调解工作。
李沐楠在法官的指导下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案件的症结和双方的困境,从企业信用建设、双方长期合作展望、违约风险等方面出发,给予双方当事人合理建议,并分析不同处理方式可能产生的结果与利弊。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被告公司履行承诺,3日内给付原告设计服务费70余万元,双方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大连开发区法院将进一步发挥诉前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优化营商环境中的积极作用,多措并举、多元化解涉企纠纷,保障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助力纾困解难,努力为金普新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